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航发展基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辖区企业完成了2021年民航发展基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
本次绩效自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中小机场补贴、基建贷款贴息、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特殊国际航线补贴、支线航空补贴、安全能力和教育培训专项资金。
我局认真梳理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分别汇总形成了四川、云南、贵州、重庆、西藏五省(市、自治区)的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目标自评表。
通过此次绩效自评工作,各单位进一步提高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加强了预算管理,结合自评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为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航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