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区运输机场积极落实设置母婴室工作

根据民航局《关于在机场设置母婴室的通知》(局发明电〔2017978号)要求,民航四川监管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在机场设置母婴室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运输机场按照民航局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规划,于20176月底前,在旅客出现较为方便的位置设置母婴室。

四川地区运输机场积极行动,首先对母婴室设置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并积极部署建设工作。截止6月底,四川地区运输机场均设置了母婴室,共计28个。其中,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在T1T2航站楼共有14个,其他支线机场均设置了1-2个,基本配置有统一母婴设施标识,醒目的导向标志,使用防滑地面,配备垃圾桶、电源插座等,安装了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安装了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配置了空调、暖气等。同时,加强对母婴室的管理维护,建立健全母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并将母婴室的管理维护情况纳入到日常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定期组织检查,通报情况和问题,确保母婴设施整洁卫生、功能正常。

下一步,四川监管局将结合“民航服务质量规范”专项行动工作,对各运输机场母婴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促进辖区服务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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