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车改办〔2015〕84号)、《专员办参与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审核规程》(财办行〔2015〕170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运行,切实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四川监管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务用车保障次序、车辆调度安排规划等系列规定。目前四川监管局公务用车周、月计划均实现甘特图显示,并做到使用有计划,费用有审批,调配有程序,向规范、透明、高效、精细化的模式转变。
四川监管局将贯彻落实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项规定,持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保持好监管工作的开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