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监管局4方面强化推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民航贵州监管局对此高度重视,多次调研辖区单位航班正常工作,并于12月26日针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再次宣贯。贵州监管局在宣贯会上要求,辖区各单位要做到4方面加强:

  一是加强资源能力建设。各机场对相关设备、物资等保障资源进行整合,出现大面积航班延误时,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二是加强信息发布。空管部门要及时向航空公司和机场通报天气状况和航班起飞时间。航空公司要及时通过短信、微信等各种途径,将航班动态信息告知旅客。机场管理机构要及时在候机楼显示屏播放航班动态信息,大面积航班延误时,组织协调驻场单位,及时汇总各方信息,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发布并做好解释工作。三是加强协同联动。机场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与地方政府建立联动机制,相关驻场单位特别是航空公司应积极配合机场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四是加强快速处置。各单位要落实好《关于规范航班延误或取消后航空公司为旅客提供证明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实施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后,要及时回应旅客诉求,尽快引导旅客疏散;航空公司要预留充足的备份运力,应对航班延误后的调配处置。

  下一步,贵州监管局将根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结合《航班正常检查单》,进一步督导各单位航班正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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