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下发<民航西南地区CCAR-121部运输航空公司安全敏感岗位工作人员酒精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南局发明电〔2018〕565号)。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民航西南地区CCAR-121部运输航空公司安全敏感岗位工作人员的酒精监测工作,确保从事安全敏感工作的人员能够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防止因酒精使用不当而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以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由于该管理办法依据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均有更新,为适应当前民航高质量发展需要、满足运输航空公司实际需求,在广泛深入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局组织修订了《民航西南地区CCAR-121部运输航空公司安全敏感岗位工作人员酒精监测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
针对修订稿及拟修订部分,现面向各相关民航单位和个人公开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研究讨论,按照附件格式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包括修订意见和修订理由),并于9月29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zhongsiqi1998@foxmail.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伟涛 028-85710103
附件:1.《民航西南地区CCAR-121部运输航空公司安全敏感岗位工作人员酒精监测管理办法(修订稿)》
2.意见反馈表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