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南管理局为拉萨雪鹰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鹰通航”)更新了CCAR-91部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
前期雪鹰通航申请将其主运行基地变更至拉萨贡嘎机场(标高3569米),准备在拉萨慈觉林起降点(标高3653米)使用空客H-125直升机(小松鼠直升机)开展空中游览业务。由于涉及在高高原地区开展空中游览业务,西南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首先将合格证主管办公室由四川监管局变更至管理局机关,由管理局飞标处、适航处监察员出任公司POI/PMI,组成审定小组开展补充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并邀请飞行学院资深直升机委任代表担任审定组技术顾问。审定组使用FSOP系统91部审定监察子系统组织实施补充运行合格审定,先后在文审和验证检查阶段对公司提出了多项整改意见和建议。经过审定,西南管理局认为雪鹰通航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各类手册、运行程序等方面符合规章标准,满足相关程序要求,吴小兵副局长代表管理局为雪鹰通航颁发了新的CCAR-91部运行合格证并由POI/PMI为其签发了相关运行规范,批准其在拉萨开展空中游览飞行运行。雪鹰通航成为首家以高高原机场为主运行基地的CCAR-91部通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