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监管局多措并举广泛无人机实名登记管理规定

近期国内多地由于无人机干扰民航正常飞机事件频发,民航局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规定》,要求从201761日期,所有最大起飞重量为250 克以上(含250 克)的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上进行登记,为此民航贵州监管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做好该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

贵州监管局积极协调地方媒体、广泛宣传该管理规定。贵州监管局联系了贵州省发行量最大,受众最为广泛的《贵州都市报》于2017528日在头版刊发了《下月起,民用无人机须实名登记》的文章,将《管理规定》的内容进行了宣贯和解读。针对微信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民航贵州监管局制作了名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将进入全面实名登记时代》的微信宣贯材料,全文转载了《管理规定》内容,监管局全员进行转发,并要求推送到各个微信群,进一步扩大宣贯的范围。

下阶段贵州监管局将联合地方政府完善相关管理规定,联系辖区内无人机培训机构和制造厂家,广泛宣传民航局有关无人机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要求各机场做好净空保护相关要求,有效避免由于无人机的违法飞行干扰民航正常航班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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