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监管局督查辖区机场气象探测设备数据对比工作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民航局有关提高气象服务能力的指示精神,四川监管局在完成相关文件要求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前期检查结果,将督查气象设备探测数据的准确性也纳入了工作中。720日至84日,四川监管局要求辖区各机场气象台对本机场气象探测设备的部分探测数据进行对比。

此次对比工作包含的数据有主备用风向风速对比,主备用修正海压及塔台气压仪和气象台气压仪之间修正海压对比。针对此次对比工作,四川监管局要求各机场一要保证对比数据的真实性,二要保证对比数据的连续性,三要保证对比数据的代表性,特别是对比数据的过程和结果一定要有记录。目前,根据各机场报送的对比结果来看,大部分机场气象探测数据符合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对数据对比不合格的机场,四川监管局已提出尽快完成调整和维修的要求。

下一步,四川监管局将结合现场检查工作对各机场的探测数据对比工作进行督查,以确保各机场对比工作的真实性,最终达到为气象用户提供真实可靠的气象数据,切实提高气象服务质量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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