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监管局切实落实辖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用航空安全工作,对民航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不断提高。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要求,李克强总理强调安全工作“绝不放过一个漏洞”。

  为切实落实云南辖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及督办工作,云南监管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2016年1月下发的《民航云南辖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于2月3日下发了《民航云南辖区安全隐患治理及督办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新的《实施细则》加大了隐患档案上报的频次,细化了报送流程,强调了各单位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局各主管监察员的监管责任。

  2月9日,云南监管局组织了《实施细则》宣贯会,辖区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上强调了隐患与风险源定义的不同,讲解了安全隐患治理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区别和联系,通报了辖区各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着重强调了新的《实施细则》修订变化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云南监管局将在后续工作中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专项检查,了解各单位落实《实施细则》的情况,严格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隐患“零容忍”。


附件: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