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监管局专项抽查高原航班机组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核实四川辖区实施高原运行的航空承运人对民航局下发的咨询通告《高原机场运行》(AC-121-FS-2015-21R1)的符合情况,按照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对高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西南局发明电﹝2016﹞1176号)相关要求,近日,四川监管局组织专业监察员在双流机场对相关运输航空公司开展了专项停机坪检查。

  根据CCAR121部及高原咨询通告的相关要求,四川监管局制作了高原运行专项检查单,对执飞高原机场的航班进行了停机坪检查,检查重点包括:飞行机组是否满足排遣要求、机长和副驾驶是否满足飞行经历要求、机长和副驾驶是否接受了高高原相关培训和训练、飞行机组是否满足执勤期/休息期相关要求、氧气使用是否满足相关要求等。

  四川监管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规定要求,加强对各公司高原运行情况的持续监督检查,确保各公司依法依规安全运行,进一步提升辖区航空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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